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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创文.曝光台】第95期:咔!你被抓拍了!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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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创文.曝光台】第95期:咔!你被抓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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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8-29 19:53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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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违法“曝光台”今天推出第95期
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
违法行为: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。
*违法车辆:苏G108Q9*时间:2023年8月21日地点:沂河路与苏州路路口
* 违法车辆:苏B30AP7*时间:2023年8月21日地点:惠泽路与新莞路路口
* 违法车辆:苏GBV990*时间:2023年8月21日地点:盐河路与扬州路路口
违法行为:闯红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。
* 违法车辆:苏E3C98A*时间:2023年8月20日地点:北环北路与新莞路路口
* 违法车辆:浙JW660J*时间:2023年8月20日地点:北环北路与新莞路路口
* 违法车辆:苏GX718Z*时间:2023年8月20日地点:北环南路与新莞路路口
违法行为:未礼让行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* 违法车辆:苏G320B6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
* 违法车辆:苏G3397H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
* 违法车辆:苏G293N9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
违法行为:逆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。
* 违法车辆:苏G693CK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盐河路与海洲北路路口
* 违法车辆:苏E3H56Q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盐河路与海洲北路路口
* 违法车辆:苏J799F6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回龙路与新东路路口
违法行为:违停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。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;但是,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。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,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* 违法车辆:苏G68Q76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人民路与常州路
* 违法车辆:苏GD828X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人民路与常州路
* 违法车辆:苏GSV393*时间:2023年8月22日地点:人民路与常州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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