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,推动形成“优粮优价”价格体系,引导种植结构调整,优化我县粮食供需结构,近日,笔者获悉,2019年我县稻谷生产者补贴实行分档“普惠制”,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,让更多的稻谷生产者受益。 据了解,单一主体种植面积未达到20亩或种植面积虽达到20亩及以上但土地流转协议在2019年8月13日前未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同意的,依据2019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,每亩补贴40元。 单一主体连片种植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且土地流转协议在2019年8月13日之前经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同意的,依据2019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,每亩补贴120元。其中,对于从事稻田综合种养的,依据2019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,每亩再补贴120元。 |